兰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8日在兰溪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兰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蒋凌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二〇一九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我市“强工兴市、拥江兴城、文旅兴兰、环境兴人”四大战略,以“法律监督行动年、检察业务建设年、智慧检务提升年”活动为总抓手,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为保障新时代兰溪高质量发展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一、围绕中心为民司法,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在这特殊时期和时代背景下,我院牢记新时代政法机关的职责使命,坚决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民生重点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检察服务。
服务大局发展措施更具体。出台《兰溪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依法服务“四大战略”的若干意见》,以加强法律监督为抓手,有效助推“强工兴市”战略顺利实施。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共办理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5件88人,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坚持平等保护、宽严并重原则,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犯罪情节轻微的17人不予批准逮捕,8人决定不起诉,对1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企业发展营造严中有宽的法治环境。在办理方某等3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积极开展释法说理,促成3家企业缴清全部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为避免“案子办了,企业跨了”,最终对嫌疑人和企业作不起诉决定。
参与社会治理手段更有力。坚决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犯罪,共批捕54人,起诉63人。办理的系列保健品“坑老骗老”案,我院以个案为切入点,开展保健品养生骗局专项监督,共批准逮捕37人,监督立案18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妥善办理涉众敏感案件8件69人。运用司法救助手段化解信访矛盾,联合上级检察院办理4起案件,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元。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拉回歧途“熊孩子”,对5名涉罪未成年人作不起诉决定,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开展检察长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6次,为孩子系好人生第一颗“法治扣子”。
推进扫黑除恶步伐更强劲。严格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一律从快办理,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17件46人;办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6件39人,涉黑案件3件9人,依法提起公诉4件10人。办理的汤某等10人涉恶案,首要分子汤某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余9名同案犯均被判处一年至五年不等刑罚。深挖案件线索,重点加强对控告申诉案件、信访举报案件的“回头看”力度,共发现并报送涉黑涉恶线索23件,“保护伞”线索11件13人。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牵引,深化对突出违法犯罪问题的打击整治,办理黄、赌、毒类案件74件185人,有效净化社会风气。
二、聚焦主业依法履职,全力优化司法监督格局
根据上级院统一部署,全力优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我院坚持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为方向,认真开展“法律监督行动年”活动,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
刑事检察优质提效。严格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批准逮捕275件432人,提起公诉478件746人,办理监察委移送案件10件17人。加强侦查监督,共监督立案32人, 16人已获有罪判决,其中9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纠正漏捕、漏诉5人。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件被采纳,经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释放建议47件被采纳。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执法监督,监督收监执行9人。持续推进“少捕慎诉”,促进诉源治理,对114人不批准逮捕,对190人决定不起诉。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233名犯罪嫌疑人从简、从宽处理,实现刑事诉讼质量与效率双提升。
民行检察稳中有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9件,对绝大多数正确的判决做好释法说理,促成案结事了;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向金华市检察院提请抗诉4件均获支持,且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再审,向市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针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存在的程序瑕疵,发出检察建议4件,规范司法程序,助力法院破解“执行难”问题。把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积极开展非诉执行监督,发出18件检察建议均被采纳,维护了法院执行裁定及行政机关处罚决定的法律权威性。
公益诉讼提质扩面。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8件,检察建议书均获行政机关采纳;民事公益诉讼7件,提起诉讼6件,4件已获法院判决。围绕社会治理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诉前程序,促进相关行业规范化建设,针对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挽回国有财产20余万元,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出台内部规范性文件,规范养老金发放,堵住国有财产流失漏洞。围绕“环境兴人”战略,开展口腔医疗领域专项监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污水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有效保障群众健康权益。针对芝堰古建筑缺乏管理保护问题,办理我市首例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促进文物保护,助推“文旅兴兰”建设。
三、守正出新砥砺奋进,努力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2019年是检察事业转型重塑再出发的破局之年,我院积极适应改革要求和形势变化,通过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净化,为扎实开展“检察业务建设年”与“智慧检务提升年”活动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紧锣密鼓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根据上级院突出专业化建设要求,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刑事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人员比例从改革前的4:1下降为2:1,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人员力量显著增强,充分体现“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的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入额院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84件。做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共列席审判委员会4次,对7起刑事案件发表检察意见。
蹄疾步稳推动科技与检察工作相融合。落实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要求,基本实现档案数字化,通过数字化借阅案卷共75人次233册。推广应用我市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共利用一体化办案系统协同批捕案件337件、协同公诉案件588件,交换法律文书475份,协同率达到100%。发挥智慧公诉办案系统辅助作用,实现案件信息自动提取、证据智能关联分析、量刑建议精准研判、法律文书一键生成,共利用该系统办理刑事案件500余件。
敞开大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建议。做好接受人大常委会对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阶段性检察工作的专题审议工作,抓好意见落实。密切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共走访代表委员百余人次。积极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职能作用,搭建检民连心桥,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85条,法律文书656份,重要案件信息17条。开展“劳动者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劳动模范、普通劳动者走进检察机关,增进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的联系。
四、统一思想提振精神,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大力实施“人才兴检”战略,把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支撑。同时,把人才建设与从严治检要求相结合,防止权力滥用,决不让检徽蒙尘。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找差距、补短板,深化政治意识。在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政治学习中,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4次,专项测试3次,取得良好效果。组织青年干警参观红色教育基地,接受党的传统革命教育熏陶,强化党员党性。
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打造以检察官办案组为重点的核心办案团队,成立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涉黑涉恶案件、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等专业化办案组。同时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员额检察官办理相关案件的业务培训,共组织专业培训10余次,着力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和水平。紧贴实战要求,建立检察业务核心能力考核体系,营造干警干事创业、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开展主题演讲比赛、辩论赛等活动5次,提高干警综合素能,激发检察队伍活力。
坚持以作风建设为根本。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以贯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深刻吸取检察机关内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经验教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由检察长为全院干警上警示教育专题党课,强化干警拒腐防变的廉政意识。构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责任闭环,保障从严治检落到实处,共开展日常督察21次,发出督察通报13期,促进干警严守纪律。
各位代表,2019年兰溪检察的进步发展,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充分理解与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检察工作与中心大局工作融合度还不高,服务大局发展的方式与举措仍需进一步改进。二是法律监督还存在短板,在畅通监督渠道、提升监督刚性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努力。三是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检察监督不是零和博弈,监督理念仍需进一步转变,监督本领和斗争精神仍需进一步增强。四是刑事诉讼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率居高不下,办案质效仍需进一步提升。五是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还不够,向人大常委会报送重要文件和报告重大事项制度仍需进一步落实。对此,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态度,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〇二〇年主要任务
2020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项目招引建设年”“干部作风提升年”为主题,以“担当追赶、再创辉煌”为目标要求,以“法律监督行动年、检察业务建设年、智慧检务提升年”为抓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深入实施“强工兴市、拥江兴城、文旅兴兰、环境兴人”四大战略,高水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在顾大局、谋发展上担当新作为。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加强诉源治理,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服务“强工兴市”为抓手,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从严惩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守护民生法治底线。强化涉未监督,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
二是在强监督、补短板上实现新突破。建立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防止监督弱化、虚化。加大对民事诉讼中深层次违法问题的监督力度,坚持不懈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增强民事检察工作实效。下大气力补齐行政检察短板,加强行政诉讼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探索办理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五大领域之外的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
三是在促改革、提质效上释放新动能。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检察官履职尽责办好案。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制度,不符合条件的退出,符合条件的补进。深化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在提升办案质效方面的优势,加强对侦查取证的引导和监督。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规范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加快形成“全业务智慧办案、全方位智慧服务”的智慧检务应用生态。
四是在重自强、练本领上呈现新气象。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融入日常工作,抓实党的政治建设。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落实重大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并按月报送法律文书。加强内部监督,坚持严字当头,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持专业化建设方向,搭建检校合作平台,加强法治人才交流与培养。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永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忠诚履职,在服务发展大局中更好地保驾护航,为我市加快推进“四大战略”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