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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2021年兰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1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兰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5日

在兰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兰溪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张洪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在务实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五年来,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多项工作获得省级领导和市委领导批示肯定,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业务评比精品、优秀案件6件次,荣获市级以上集体荣誉6项,个人荣誉50人次,1名干警成功入选省级检察业务专家人才库。

一、过去五年,我们注重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相结合,以强烈的检察担当保障社会发展

倾力融入疫情防控。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体检察干警深入基层一线,配合乡镇、村社做好排查登记、卡口执勤,并组建党员志愿先锋队常态化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和志愿服务,彰显检察队伍的使命担当。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疫情防控,依法办理涉“疫”案件14件23人,在一起非法销售“问题口罩”案中履行检察职能,既重拳打击扰乱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又充分保障企业复工复产,该案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奋力推进扫黑除恶。自觉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从严从快办结4起省委政法委督办案件,依法批捕黑恶势力犯罪73人,提起公诉84人,连根拔起12个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深挖“保护伞”线索37条,2名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被提起公诉。其中高某某等7人涉黑案、周某某等10人涉恶案,首要犯罪分子均被判处20年以上有期徒刑。针对社会监管漏洞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0份,共同推进源头治理法治化、规范化。

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起诉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侵害民企犯罪案件46件81人,其中办理的一起骗取贷款案为本地受害企业挽回损失7500余万元,获评全省检察办案精品案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依法不批准逮捕44人,决定不起诉138人,为企业发展营造严中有宽的法治环境。出台服务民企发展意见举措,设立驻行业协会工作联络站,成立助企服务团,举办检企座谈会,开展“助力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服务月”活动,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多维度检察支持。

协力推进反腐斗争。坚持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强化监检配合协作与监督制约,审结监察委移送案件29件33人,提起公诉32人,1人移送金华市检察院指定管辖。其中原金华山管委会主任蒋某某受贿案,系监察委成立以来金华市首例正处级职务犯罪案件,通过专人专办,快审快诉,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认真落实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14种罪名的查办机制,依法审查起诉两起由检察机关侦办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均获有罪判决。

二、过去五年,我们注重司法办案与县域治理相结合,以扎实的检察履职回应人民关切

尽心守护群众安全。积极投身“平安兰溪”建设,保持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273人,提前介入平园村杀妻案、徐某某故意杀人案等,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全面收集证据,并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时间批准逮捕。依法惩治“黄赌毒”等犯罪203人,打击网络刷单、信贷理财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20人,依法审查起诉一起涉案人员达81人、涉案金额达1亿余元的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追回群众损失1000余万元。

匠心办好为民实事。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犯罪103人,开展保健品养生骗局专项监督,在保健品“坑老骗老”系列案中,监督公安机关对18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联合市场监管局建立金华市首个食品药品“黑名单”衔接管理机制,保障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关注群众生活的“小事”,围绕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促进问题整改纠正,以实际行动为民办实事、解难事。

耐心呵护“少年的你”。深化未成年人“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依法提起公诉70人,监督立案13人。对涉罪未成年人落实特殊司法保护政策,对64人作不起诉决定,监督撤案11人,对60人开展观护帮教。成立“新蕊”工作室,出台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心理干预合作等机制,探索未成年人“1+N”联合工作模式,推动构建家、校、社、检四位一体的综合司法保护大格局,“新蕊”工作室获评金华市优秀普法工作室。

真心化解矛盾纠纷。融入矛调中心“终点站”机制建设,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成建制迁入矛调中心,实现“四大检察”与矛调中心全要素融合、全流程对接,经验做法获全省推广。在“大信访”格局下,出台院领导包案化解、检察官参与市领导接访等机制,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处理各类信访400余件,重复信访办结率达100%。持续加大对特殊人群保护救助力度,为因案致贫的退役军人、残疾人、妇女儿童争取46.5万元司法救助金,让困难群众真切感受法治温暖。

三、过去五年,我们注重四大检察与规范用权相结合,以专业的检察监督守卫公平正义

依法开展刑事检察。严格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对1610人批准逮捕,495人不批准逮捕;对3334人提起公诉,1057人作不起诉决定。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8.82%,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8.27%。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将监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1人、撤案13人,追捕、追诉26人,纠正不当侦查行为52次,对刑事判决提出抗诉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做好刑事案件“后半篇”文章,在办理一起集资诈骗案中积极追赃挽损,与公安机关共同为64名被害老人全额挽回72万余元。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纠正脱管、漏管与“判实未执”等问题25件次。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聚焦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民事检察的新需求,强化对案件当事人民事权益的保护,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3件,对合理的判决充分释法说理,促成案结事了;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经审查依法向上级检察院提请抗诉6件均获支持,向市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认真开展民事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出18件类案检察建议,有效规范了司法行为。深化检察监督为民理念,立案并支持起诉3起农民工请求给付劳动报酬案件,为其争取回工资50余万元。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深挖虚假诉讼线索,为案外债权人挽回执行款300余万元,有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稳妥开展行政检察。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10件。开展国土领域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出台金华市首个土地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院领导带头化解8起行政争议纠纷,办理的砂厂设备强制拆除案,通过上下联动、多部门协作,顺利解开当事人心结,化解陈年行政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政和”。探索实行“检察+司法+行政”三位一体争议化解模式,办理的一起强制拆除纠纷调处案获评全省检察办案优秀案例。

创新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做好法定领域专项监督,创新探索古建筑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等十余个“等外”领域,共办理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46件。其中办理的一起矿产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系金华市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创运用诉前磋商方式,既免予企业陷入漫长的诉讼程序,又推动了市委“绿色矿山建设”,做法被高检院肯定推广。通过办案督促消除消防隐患45处;修缮军事史迹27处;纠正违法公开的个人信息3万余人次;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11.2亩;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林地124.4亩;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678万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1.63亿元。

四、过去五年,我们注重守正创新与时代发展相结合,以稳健的检察实践推进司法改革

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建立以检察官为责任主体的分类管理模式,共计完成四批20名员额检察官遴选,80%的办案力量向一线倾斜。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探索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树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鲜明导向,提升司法办案水平。压实入额院领导办案责任,五年累计办案581件。做好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工作,列席28次并发表检察意见,合力保障案件质量,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有序推进配套机制改革。以理念变革为引领,一改以往“构罪即捕”“有罪必诉”“一押到底”的传统理念,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捕、不诉率逐年提升,审前羁押率持续降低,以“两升一降”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的司法需求。深入推进“捕诉一体”改革,由同一承办检察官负责同一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业务,有效提高办案效率,“案-件比”得到科学管控,群众司法诉求得到快速实现。以重塑性内设机构改革为切入点,12个内设机构整合为8个部门,重组人员配置,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力量显著增强,充分体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

积极投身数字检察改革。全面推进数字检察建设,着力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法律监督。深化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协同审查逮捕案件与审查起诉案件1994件,协同率达100%,在市委政法委领导,政法各单位通力协作下,一体化应用工作考核排名稳居金华前列。对照数字法治系统建设要求,成功申领省检察院“数字卷宗规范制作和归档”试点项目,成为浙江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应用场景创新(第一批)任务承担院。为加强检企沟通,设计“亲清互联”轻应用创意项目,获金华市检察机关第一届智慧检察优秀创新应用设计方案。

五、过去五年,我们注重自我监督与接受监督相结合,以严密的检察举措提升社会公信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并抓好审议意见落实。出台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监督报告获多位市领导批示肯定。抓好重要文件报送工作,累计报送600余份法律文书与工作文件。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抓实抓好评议意见整改落实,促进检察官队伍司法能力整体提升。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保证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541件,法律文书2925份。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公布检察工作动态1100余篇,以全媒体形式全面展示检察工作成效,其中检察助力疫情防控工作被《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宣传报道,公益诉讼助力生态修复等55项工作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

严格规范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推动检察委员会审核把关从案件实体向程序规范、社会效果、风险防控等全方面延伸,共召开检察委员会125次,研究决定案件221件。构建案件质量管控体系,制定年度案件质量评查计划,累计对1834起案件开展评查,牢牢守住检察办案“生命线”。以市委巡察整改和“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着力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累计完成40项问题的整改,建章立制12项,构建严明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

六、过去五年,我们注重从严治检与强根固魂相结合,以高度的检察自觉铸造过硬队伍

强化政治引领铸就忠诚之魂。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创新“党建+业务”检察工作模式,抓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党组学习百余次,中心组理论学习30次,党支部夜学近200余次,确保真学真用,知行合一。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排查整治“六大顽瘴痼疾”76项问题,修订完善制度13项,进一步筑牢队伍政治忠诚。

着眼素能提升夯实发展之基。以建设“四化”队伍为目标,常态化开展素能培训,搭建结对共建平台和交流切磋平台,联合金华婺城区、义乌市检察院等兄弟单位,创新开展岗位练兵、庭审观摩、业务竞赛等活动,培养出一批业务能手,经验做法获省检察院贾宇检察长批示肯定,并被高检院转发推广。开展检校合作,与西北政法大学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大对检察研究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在《人民检察》等知名期刊公开发表调研文章30余篇,完成省检察院重点课题2项,2篇调研文章获全省推广学习。

狠抓作风建设锻造刚正之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通过专题讲座、专题汇报、自查自纠等方式,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落实防止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的“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及全院干警填报“三个规定”重大事项123起,坚决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检务督察40余次、岗前廉政谈话52人次,把廉政风险降至最低点。

各位代表,五年来,兰溪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和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兰溪市检察院和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这五年,我们深深体会到:只有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去谋划、去推进,才能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始终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准确把握检察工作规律,敢于探索创新,才能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只有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举司法之力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检察工作才能获得不竭动力;只有始终坚持强基固本,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才能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与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不符合、不协调的问题:一是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对检察工作如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思考谋划不够,特色亮点和创新举措不多;二是法律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监督刚性、精准度方面还需积极作为;三是“双赢多赢共赢”法律监督理念践行有待进一步深化,在法治共同体建设上仍需下大功夫;四是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队伍管理中的困难瓶颈有待进一步突破。

今后五年的总体思路及2022年的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更加坚决扛起党和人民、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使命感做好各项工作。未来五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守好“红色根脉”,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扛旗争先、再创辉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线,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迭代实施“智造强市、拥江发展、文旅兴兰、城乡共富”四大战略,全力打造“智造兰溪、都市兰溪、文雅兰溪、幸福兰溪、数字兰溪”,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兰溪篇章贡献检察力量。2022年的主要任务是:

一是强化政治自觉,以更高站位服务大局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聚焦“十四五”规划,找准检察服务大局的着力点,继续抓紧抓实抗疫情、稳经济、谋发展各项工作,慎终如始助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经济社会发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推进平安兰溪建设,推动扫黑除恶长治常效,立足司法办案提出检察建议,促进黑恶案件源头治理。创新检察助企举措,成立检察助企办公室,以更细更实举措支持企业放心大胆发展。

二是强化担当自觉,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始终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和集资诈骗等犯罪,守住群众的“钱袋子”。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食药安全等领域类案监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安全感。始终坚持深度融入矛调中心“终点站”建设,综合运用联合调解、司法救助和公开听证等方式,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始终坚持构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大格局,打造“新蕊”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品牌,探索涉未检察融合式监督与延伸式监督,创新形成“1+N”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新模式,凝聚全社会保护合力。

三是强化法治自觉,以更新理念深耕法律监督。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行机制,加强检警共建共享,共促刑事诉讼活动更加规范有力。加强民事执行监督,推动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转变,增强监督精准度、实效性。以行政非诉执行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重点,推进行政检察提质增效。加强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结合地域特色、产业特色,加大“等外”领域探索力度,持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影响力、引领力。

四是强化行动自觉,以更大力度推进数字检察。以“数字化改革赋能现代化”为指引,强化数字化改革在检察领域的应用,加快推动以数字化改革赋能法律监督。着力攻克执法司法数据壁垒,破除“数据孤岛”,深入推进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建设。全面统筹谋划检察业务融入党委政府整体智治中的“一件事”多跨场景,推进数字监督集中专项行动,创新丰富更多类案监督模型,探索出一条具有兰溪检察辨识度的“解析个案、梳理要素、构建模型、类案治理、融合监督”的大数据检察监督路径。

五是强化检察自觉,以更严要求锤炼检察队伍。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市委政治巡察成果转化,持续狠抓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全面规范履职行为,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依托检校合作平台与结对共建平台,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干警的“审查能力、调查能力、侦查能力”。深入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促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奋斗无止境,担当赢未来。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扛旗争先、加压奋进,为我市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兰溪篇章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