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25日
在兰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兰溪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徐 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二〇二四年主要工作
2024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考察调研金华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一体做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各项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在筑牢政治忠诚中把准检察方向
牢牢把握党的绝对领导这个根本保证,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统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深化理论武装,坚定政治信仰。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检察工作的总纲,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探索,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发挥“关键少数”领学促学作用,全年召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2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10次,领导干部上党课8次。不断丰富学习载体,常态化落实“周一夜学”,组织政治轮训、循迹溯源等实地研学活动,以学促干、以干践行,提升干警政治素养。
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政治定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自觉接受并配合市委政治巡察,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研判风险隐患,守好建强网络阵地。强化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夯实支部堡垒作用,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探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注重在司法办案、矛盾化解和普法宣传等工作中发挥党建政治优势,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永葆政治本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不断筑牢廉政防线。高标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抓实警示教育、问题整改、学用结合,做到学“纪”于心、守“纪”于行。抓好政治生态测评,加强各环节风险评估,防范和化解政治风险。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检务督察协同工作机制,定期交流会商、通报重要情况、联合监督检查,携手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防止过问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检察人员主动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案件等事项48件次,纪律作风持续向好。
二、主动靠前、靶向发力,在服务中心大局中扛起检察担当
坚持既从政治上着眼,又从法治上着力,以检察之力保障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重拳出击,守护一隅平安。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全年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83件378人,件数、人数分别同比上升85%、75%,审查起诉案件677件932人,件数同比上升11.9%、人数同比下降2.92%。依法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253人,均获有罪判决。积极应对电信网络诈骗新形势,办理跨境电诈专案39件46人。提前介入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件,从严从快批捕32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恶势力犯罪组织案件3件20人,主犯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深化监检协作,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10件,已起诉8件9人,组织庭审观摩、以案释纪6次,引导广大公职人员增强法纪意识。
惩防并举,护航经济发展。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坚持平等对待与依法保护相结合,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企业内部贪腐等犯罪案件52件118人,追赃挽损4100余万元。通过剖析知名互联网企业内部贪腐发案特点,深挖行受贿线索,监督立案2人。针对涉案企业经营管理漏洞,向市工商联和企业提出治理建议3条,举办检企座谈会、法律知识讲座7次,引导企业筑牢风险防范底线,企业内部贪腐治理工作在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挥检察监督职责,依法督促行政部门撤销错误行政决定,帮助“被失信”企业解除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限制。运用支持起诉制度,帮助小微企业追偿内部贪腐所得款项,做法获《浙江法治报》报道。
协同履职,共促基层治理。着力营造良法善治的社会环境,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4.6%,量刑建议采纳率99.3%,对轻微刑事犯罪决定不逮捕48人,不起诉221人,努力促进社会内生稳定。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对不起诉案件依法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机关依法处理164件次,有效避免“不刑不罚”。开展“检促治理”专项行动,凝聚“检察+”合力,组织联席会议、座谈研讨10余次,联合行政部门出台协作机制2项,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9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自觉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制发检察建议书53份,有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因案施策,助力绿色发展。着力守护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全面提升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2件47人,件数、人数分别同比增长10.3%、17.5%。针对市域内非法捕捞案件上升趋势,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增殖放流法治宣传活动,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在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中,对10人提起公诉,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饮店的日常监督检查。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监督案件21件,其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件。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督促职能部门处理农村废弃垃圾,整治被非法占用、污染损毁的耕地和湿地,改善农村污水直排等问题,助力绘就“美丽兰溪”新画卷。
三、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在守护民生民利中传递检察温度
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小事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使人民有感。
把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作为“民心工程”。守护群众身边的安全,聚焦食药环、生产、交通等领域安全问题,办理相关刑事案件178件、公益诉讼案件11件。打击无证从业、违规注射假冒药品等“黑医美”犯罪,并督促整改医美机构8家。保护群众财产权益,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3件21人,涉案金额高达1.2亿元。关注婚姻登记领域,通过内部线索移送、跨省协作配合,督促撤销长达十余年的冒名婚姻登记2件,维护婚姻登记的合法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民政部门探索养老院与职业学校合作模式,缓解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短缺压力。
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守心工程”。推行“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促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37人提起公诉;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提起公诉13人,不起诉8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聚焦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旅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决定14件,共护未成年人“向阳而生”。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职化落实,建立法治副校长与不良行为倾向学生教育谈话机制,组织“法治进校园”活动20余次,协同相关部门排查防控校园及周边风险,全力维护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获《检察日报》报道。
把回应人民群众呼声诉求作为“暖心工程”。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落实“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回复群众来信来电来访112次,领导接访32人次、包案13件,切实直面群众呼声、源头化解矛盾。办理的方某某信访源头治理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基层检察室工作。永昌、马涧检察室办理辖区轻微刑事案件110件176人,参与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调处30余次,着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老百姓身边的检察官”。关注妇女儿童、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通过国家司法救助,精准帮扶困难群众43名,发放救助金34.1万元。
四、强化监督、质效并行,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价值
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持续做实“三个善于”,实现监督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巩固刑事检察“基本盘”。持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刑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作用,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0件、撤案9件,1件立案监督案获评全省优秀案件。严把证据关,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依法退回或自行补充侦查148件次,补强补足证据后纠正漏捕漏诉9人;严把程序关,对侦查取证不规范行为提出纠正意见4件;严把法律适用关,对刑事裁判不当提出提请抗诉2件获改判。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暂予监外执行5人、收监执行11人,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违法行为2件。依法行使检察侦查权,自行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件1人,移送起诉2件2人。
提高民事检察“精准度”。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民事权益,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4件。对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判决,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均已进入再审程序;对有调处化解可能的,积极开展检察和解,促成和解7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协同法院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1件,均获回复采纳。重点关注有财产未执行、恶意转移财产等行为,通过大数据比对、实地调查走访,助推执行到位5件,涉及款项62.1万元。
加强行政检察“穿透性”。落实“穿透”监督理念,用好用足调查核实权,在办理行政申诉、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挖掘行政管理深层次问题,纠正行政违法和执法不当行为6件。强化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办理监督案件34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其中通过府检院联动,找准行政执行症结并及时监督纠正,为4名当事人解决拖延十年之久的行政执行问题。常态化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9件。
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实效化”。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1件,回复整改率96.4%,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有效解决。积极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保护新模式,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中反映的铁路沿线安全、河道行洪安全、大气环境污染等问题,转化为重大监督事项进行案件化办理。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辅助办案,邀请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志愿者参与线索评估、案件咨询、跟踪观察等活动16人次,提报案件线索7件,助力公益诉讼检察提质增效。
五、自我革新、提升内力,在夯实发展根基中积蓄检察动能
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激发高质效履职内生动力。
推动检察管理改革。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业务分析研判会商为载体,及时预警异常指标,引导业务良性运行。突出检察委员会在决策中的把关作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把脉问诊,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坚持管案与管人相结合,发出书面流程监控提醒23件次,案件质量评查实现全覆盖,力争以评查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
推动队伍建设迭代。以“兰舸争锋”党建品牌为抓手,推行“检察官教检察官”实战实训,搭建成长平台,选派青年干警上挂学习、对口援助,打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培塑“组合拳”。今年来,我院国家级、省级荣誉接连实现突破,1名干警以全省最高分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控申业务能手称号,10名干警获评省市级业务标兵、能手,5起案件获评省市级典型案例。结合兰溪市情开展理论调研工作,成功申报金华市级以上课题11项,其中国家级课题1项、省级课题3项,在《中国检察官》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篇,省市级以上获奖文章9篇,理论研究工作居金华全市前列。
推动履职监督提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制约和履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积极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专项工作,全力配合“两官”评议,针对评议意见及时落实整改。推进检察工作联系点入驻代表联络站全覆盖,参与“三官一师一员”进站活动,检察官走进代表联络站工作被《浙江日报》报道。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尊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召开检律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等活动55场,依法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924条,确保检察权运行更加透明。
各位代表,在回顾与展望的交汇时刻,我们深切感受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伟力,为我们全面履职提供了根本遵循;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为我们深入履职筑牢了政治保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为我们依法履职积蓄了强大底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为我们创新履职营造了优质环境;市监察委员会、政法各单位的配合制约,为我们高效履职注入了不竭动力。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相比,兰溪检察工作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服务保障兰溪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够,还需进一步创新思维、完善举措。二是检察环节的司法供给与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还有差距,检察履职路径仍需拓宽。三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充分,检察工作改革创新还需加力。四是司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准确,队伍教育监督和检察管理还需持续优化。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逐一攻坚破解。
二〇二五年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我市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兰溪实践的攻坚之年。今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紧紧围绕“1458”发展战略体系,一以贯之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推优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开展“政治能力提升年”“履职能力提升年”“作风能力提升年”,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新征程上加快推动“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赶超崛起注入强劲检察力量。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增强政治建设自觉性,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责任感,护航社会稳定发展。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严”的震慑,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加强网络犯罪打击治理。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围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多发问题,全链条做实打击、追赃、预防举措。全面落实“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全力开展“检促治理”专项行动,充分运用“检察+”协同共治平台,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是进一步树牢造福人民政绩观,着力增进民生福祉。聚焦食药、就业、养老等民生热点,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创亮“兰心守望”未检品牌,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始终,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人和,积极争创省级“枫桥式检察室”。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全面履行生态检察职能,助力美丽兰溪建设。
四是进一步推动检察监督高质效,持续释放履职效能。巩固深化“四大检察”格局,着力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加强对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协同打击与治理民事虚假诉讼,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优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结合地方特色,探索反垄断、妇女权益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监督,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起诉力度。依法规范履行检察侦查职责,完善监检衔接机制,有力惩治司法腐败。
五是进一步打好自身建设组合拳,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提升检察业务、案件、质量管理的全面性、科学性、有效性。以“兰舸争锋”党建品牌为引领,打造“先锋·思享”“争锋·论辩”“兰舸·沙龙”等平台,组织经验交流、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有序培养人才、用好人才。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与时俱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使命重在担当,实干创造未来。新的一年,市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持续奋进中守正创新、锐意进取,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加快推动“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赶超崛起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