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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深一层、做实一步 把质效和素能要求落到办案一线
时间:2026-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深入学习贯彻第十六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第十八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质效标准有关文件及《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8月17日,兰溪市人民检察院以“深学笃行抓落实,提质增效强素能”为主题开展兰舸·沙龙,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吴晓阳传达学习了第十六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第十八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

第十六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系统总结了过去五年检察工作成效,深刻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科学提出了“十五五”时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方位、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第十八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是在法治浙江建设20年的关键节点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工作作出了系统部署。全院干警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

要主动融入大局,以检察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要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扣“十五五”规划部署,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聚焦服务保障兰溪“六地”建设,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案。健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统筹管理机制,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要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始终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严格落实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两个《质效标准(试行)》,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建设,以科技赋能提升监督办案效能,常态化开展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刚性落实“每案必检”,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要从严管党治检,锻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要坚持不懈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一体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持续擦亮“兰舸争锋”党建品牌,深入实施“青兰培优”工程,开展骨干授课、头脑风暴、实务竞训等练兵活动,着力培养“开口能说、提笔能写、遇案能办”的复合型人才。


第二检察部主任孙昊毅领学《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试行)》,围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办理的总体要求,案件审查的具体职责、履职重点,以及合格案件与不合格案件的区分标准等方面,对重点条文及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了逐条解读,并对照《质效标准》中的正向指引和反向清单,结合本院近期办理的几起案件,梳理证据审查、程序规范、文书制作等环节中容易出现的常见问题,帮助干警更直观地理解两个《质效标准》在具体办案中的适用要求。

省检察院选调生孙浩领学《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系统介绍《规定》的修订背景和重大意义,重点对《规定》调整的听证适用范围、听证员管理、听证流程规范、审批权限等核心内容进行了逐条解读,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应听证尽听证”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明晰听证工作的规范要求和操作标准,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